【2018最新】各地区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汇总
论文发表是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对于广大会计工作者而言,发表论文是最头疼的事情,大家都不知道从何入手。小编在工作过程中也不止一次被问及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现就各省地区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对论文发表要求汇总如下:
上海市
正高级经济师:
1)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财务会计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译著1部以上;
2)在会计或相关专业刊物上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字数不少于3000字;
江西省
高级会计:4选1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的学术专著、译著或编著(如系合著、合编,本人应为主编、副主编或撰写5万字以上)1部以上并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工作报告或调
查报告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获得全国本专业学术团体颁发的二等奖以上,或获全省本专业学术团体颁发的一等奖。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工作报告或调查报告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工作报告或调查报告1篇以上并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三等以上奖项(须有宣读证书)。
高级经济师:
一、出版著作1部(主编或副主编)。
二、在国际权威性专业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